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現將我局對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2016年的專項檢查情況公告如下:
本次考核范圍包括:臺式計算機、投影儀、照相機、多功能一體機、復印機和復印紙六個品目。考核內容包括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規范情況、工作完成質量、投訴舉報情況等內容,并將六個品目實際成交價格與中關村價格指數逐一進行對比分析。
考核結果表明,2016年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在集中采購業務工作中,能夠嚴謹、積極落實政府采購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,較好地完成北京市集中采購工作,總體情況良好。但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在采購控價、電商平臺建設等方面,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,完善制度。
北京市財政局
2017年12月22日